外经贸部日前发出紧急通知,要求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加强对各类进出口企业的监督管理,规范企业经营行为,严肃查处走私行为。
通知指出,要严禁各种挂靠经营。禁止外经贸公司以自带客户,自带货源,自带汇票,自行报关和不见进口产品,不见供货货主,不见外商的方式代理进口。除外贸公司和国家批准的可从事代理进出口业务的三资企业以外,其它各类进出口企业均不得从事进口代理业务。严防无工厂、无加工设备、无工人的“三无”企业利用加工贸易进行走私和其它违法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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